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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垡头地区文化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2 来源:区文化和旅游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负责组织,参与群众文化活动,为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电影放映,图书借阅

(一)机构设置、职责

负责组织,参与群众文化活动,为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电影放映,图书借阅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19人,实有人数1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总计473.104329万元,比上年减少63.983266万元,下降11.9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48.608345万元,比上年减少185.460471万元,下降29.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9.14524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5.66%;上级补助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19.46310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34%;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14.048896万元,比上年减少57.089787万元,下降10.00%,其中:基本支出363.62889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0.74%;项目支出150.42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9.26%;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1.1652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83.20054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0.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772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24%;卫生健康支出11.6875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7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383.20054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6.360544万元,增长7.39%。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0年度决算383.20054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6.360544万元,增长7.39%。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6.2772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1.842800万元,下降31.07%。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26.2772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1.842800万元,下降31.07%。主要用于员工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1.6875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5.342500万元,下降31.3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11.6875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5.342500万元,下降31.37%。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70.74524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000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0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0台,0.00000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

四、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000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对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等项目的支出科目,以及对退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等项目的支出科目。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垡头地区文化中心2020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按照预算项目严格进行各项目资金的合理支出。负责组织,参与群众文化活动,为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电影放映,图书借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良好。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本单位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支出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